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扩展资料:注意事项:保证金属于缴纳的旅行社所有。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比例从其利息中提取管理费。保证金的管理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保证金的制度、标准和具体办法。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管理。
由于旅行社对参团游客擅自分团、脱团及滞留境外、逾期返程需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旅行社有权根据游客的实际情况收取保证金,具体保证金的标准以及收取和退换方式则由双方另行约定。
不靠谱,现在欧洲签证对中国公民申请非常简单了,不需要保证金了。所需材料:
1、护照:2寸照片2张 ,护照必须提供所有签证记录的复印件。
2、签证申请表:去对方领事馆网站上下载。
3、往返机票订票单:只要可以购买国际机票的售票处或者机票代理,都可以出具。
4、签证保险一份:保险金额为三万欧元或三十万人民币以上,需覆盖旅行全程的。可找找保险公司或者网上购买。
5、 出国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包括申请者姓名、职务、工资,在国外旅游时间的证明。 并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加盖公章和出具证明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签字,英文翻译件。
6、在申根国家居住和接待证明:有的国家可以接受网站订房证明,有的国家只接受酒店传真件证明,可以先在网站上查清楚。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内容都需要翻译。
8、个人经济担保:工资、无冻结的存款证明,或房产证,或车辆购买等。需要原件和翻译件。
9、身份证: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据知情人士介绍,一些旅行社以“低价团”“特惠团”为名招揽游客,但却不靠组团赚钱,而是用收取的保证金放贷或是投资理财来获利。旅行社通常要求游客支付现金形式的保证金,收款单位为第三方而非该旅行社。 比如,有些旅行线路去港澳两地一周行程只收2000元的费用,但却要交3万元的保证金,回来后一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此外,还有一些旅行社以预存有优惠的方式“留住”一部分保证金,规定游客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任意以折扣价选择多条线路游玩,直到预存金额花完为止。整理来源【识鹿】:异国自由行的话,建议再多花千百块钱购买,识鹿的一项服务,他们会为出国旅游配置一个微信智囊团(外语翻译、海外向导、旅行策划师、它国紧急协助专员、品控客服等)。这算是每一个出国游客都应该享受的基础服务,省事、省心、省钱。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1995年,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随后国家旅游局又发布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办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使该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形成了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国家旅游局还同时发布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对质量保证金的缴纳、退还、管理、理赔、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证金为现金形式,其他有价证券、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不能作为保证金的缴付和抵押形式。支付保证金金额的决定,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程序作出。经营国际旅游招徕和接待业务的旅行社(含经国家旅游局许可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60万元;经营国际旅游接待业务的旅行社30万元;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0万元;特许经营出国(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另缴100万元。
由于中国旅游者前往发达国家旅行,需要存入银行保证金显示您有足够的资金前往该国旅行,中国国旅与渣打银行合作,存入渣打银行的钱即能当做存款证明也能当做保证金使用,一举两得。目前需要存入保证金的国家和地区有:日本,欧洲,美国,澳大利亚,韩国,台湾等
注册旅游公司要有固定的,面积不少于30 平方米的营业场所。
2、 要具有与旅游业相关的必备的营业设施,包括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3、 注册旅游公司要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4、 要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旅行社负责人至少要有一名,并且要有任职资格,要有至少两名的业务主管和部门负责人,聘用的专职财会人员要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另外还要有不少于3 名的专职导游。
5、 还要具有不少于20 万元的旅游质量保证金并且注册资本不能少于 30 万元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当遇到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云南三人行旅行社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的专业公司,成立于2024年,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按《旅游法》规定,足额缴纳了旅游质量保证金,并购买了高额的旅行社责任险。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透明消费、质量第一,追求独特旅游体验,强调负责和安全。
透明消费、童叟无欺是我们的承诺。对任何一位游客,我们都会清楚地说明行程中的每一个消费项目,包括已包含的项目和自费项目,并在合同中逐一清楚标注,在旅游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让游客明白选择,放心消费,轻松旅游。我们不仅拥有种类繁多的大众旅游线路,更致力于开发明择独有的特色产品,为游客提供独一无二的品质体验。
三人行旅游始终坚守“进取+厚道”的核心价值观,秉承“真心交友、诚信经营、率直做人、用心做事”的经营理念,将“做中国最负责任的旅游企业”作为愿景,坚持“精耕昆明,扎根云南,走向世界,服务全国”的战略目标,以更优质的产品、更完美的服务争取做“国人首选旅游品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规范经营,维护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旅行社的经营特点,参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当出现以下四种情形而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以此款项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2)旅游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3)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
(4)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各类旅行社须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保证金,数额如下:
(1)经营国际旅游招徕和接待业务的旅行社(含经国家旅游局许可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60万元(人民币,下同);
(2)经营国际旅游接待业务的旅行社30万元;
(3)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0万元;
(4)特许经营出国(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另缴100万元。
第四条 保证金属于缴纳的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比例从其利息中提取管理费。
第五条 保证金的管理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保证金的制度、标准和具体办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管理。
第六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权限内,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和程序,做出支付保证金赔偿的决定。
第七条 保证金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后,有关的旅行社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
第八条 旅行社终止经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退还保证金;旅行社破产或解散时,保证金按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第九条 保证金的管理情况应纳入每年的财务检查或审计,并公布结果;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检查下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保证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的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
(2)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其旅行社业务;
(3)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解释。实施细则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
出国跟团旅游一般是和旅游团协商交押金,而且旅游也一般会要求你交的,那么如交话有什么要注意的呢? 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出的《2024旅游服务警示第1号》中,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发出警示: 第一,建议游客与旅行社协商,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保。采用现金进行担保的,建议采用银行参与、三方共管等形式,切勿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账号。 第二,旅行社要求提供出境旅游担保时,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境旅游的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各出境游组团社要加强出境旅游业务的管理,管好分社、门市部等分支机构,以及合同、发票、账款、公章,规范“出境旅游押金”管理制度,防范押金被挪用。第四,游客如遇到旅行社挪用、侵占出境旅游押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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